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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下发通知要求
2018-06-19 10:00:14 来源:四川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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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决制止和纠正违规以地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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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夏菲妮)记者从省政府网站获悉,近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规范管理坚决制止违规以地融资的通知》(下称《通知》),强调坚决制止和纠正违规以地融资行为,进一步规范土地融资管理,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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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规范以地融资管理?记者从《通知》中获悉,在高度重视债务防控基础上,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违规以地融资行为整改。具体表现在,各地要在前期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对土地融资情况开展全面深入的清理检查。清理检查对象包括各类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的数量和性质、土地抵押融资规模、土地供应和土地登记合法性等情况。在清理检查同时,各地各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以及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收入情况,对土地融资行为进行一次全面评估。与此同时,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办理土地抵押融资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对土地储备机构和以政府土地融资为目的的各类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清理和规范。《通知》要求,各部门要严格规范融资平台公司以地融资行为。土地抵押融资行为必须严格落实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在取得合法土地使用权的前提下进行。对以地融资行为,《通知》作出了如下禁止规定:不得将储备土地作为资产注入融资平台公司,不得为土地储备机构名录以外的机构办理储备土地登记发证,不得将土地供应给无实质性经营活动的融资平台公司进行抵押融资;不得违规设定或变更用地性质、容积率等规划条件用于抵押融资;不得为土地出让价款未交齐的宗地进行分割登记并用于抵押融资;不得将教育、医疗、市政设施、党政机关团体办公场地等公共基础设施和公益性用地用于抵押。此外,各地不得以会议纪要等形式授意相关部门违反上述规定违规办理土地抵押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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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注意到,《通知》还对加强违规以地融资的监督检查作出了明确要求。各地应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合理管控建设目标任务,切实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坚决遏制新的违规以地融资行为。要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在政府土地融资管理中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或者授意违规办理政府土地融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当地政府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