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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法院以“两推行、三建立”助力推进类案同判机制实现
2018-08-07 16:30:09 来源:成都长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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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建立高效的类案检索和梳理机制,推进“同案同判”,确保案件判决一致,形成可预期的社会导向,满足社会公众对司法稳定性的要求,高新法院围绕“两推行,三建立”,努力构建类案同判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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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推行类案检索工具,方便资料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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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力推行使用审判智能辅助工具,精心选取合作单位,依托其数据库平台,借助全国裁判文书数据量化分析功能,在法官进行案件审理、评判时,为法官提供多维度、多案件的分析和可参考的相似案例,缩短法官找法和查阅案例资料的时间,加强法律检索全面性,促进审判结果合法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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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推行类案检索报告,促进审理严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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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疑难复杂或有可能打破已成共识的裁判规则而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必须提交类案检索报告。通过明确报告的形式以及说明部分需要包括的法律分析、类案分析等内容,使审判委员会更高效地查阅类案裁判,从而迅速就是否应该推翻已达共识的裁判规则做出准确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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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建立立案提示机制,丰富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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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法院立案时可提示代理律师提交有类案比对价值的最高法院指导性案例、人民法院公报案例、省法院指导性案例及成都中院示范性案例,充分发挥诉讼参加人的主动性,丰富类案参考线索,确保案件裁判考量的全面性,也能作为防止类案不同判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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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建立集团案件集中审理机制,统一类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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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合同一法官或同一审判部门审理能够充分了解集团案中每一个案的具体情况,分案时将同一批集团案件分由一位法官承办或一个审判部门的不同团队承办,确保案件信息互通、法律分析把控一致、相关事实认定和证据审查统一,从而推动裁判标准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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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建立推行异判报告建档机制,完善审判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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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在审理案件中、院庭长在四类案件监管中发现本院或上级法院的案件可能存在同案不同判情形的,应当将判决书和案件材料报送审判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建档管理,完善法院自有案例库,同时确保对案件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防止案件错判、误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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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高新区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