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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牛区检察院采取四项措施全面提升“两法衔接”工作质效
2018-08-08 11:05:07 来源:成都长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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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以来,成都市金牛区检察院着力网上网下机制衔接,突出案件办理与监督,强化职务犯罪查处与预防,切实提升“两法衔接”工作质效。四年来监督行政执法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69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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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整合资源,构建全区“两法衔接”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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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建立工作机制。该院与区级行政执法部门先后制订关于 “两法衔接”的工作文件13份,明确行、侦、检、法各自职责,细化案件移送标准、移送程序,建立提前介入、共同会商、互通信息等工作机制,搭建既有支持又有监督的“两法衔接”工作格局。二是搭建“两法衔接”网上平台。与区法制政务办牵头推进“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推动35家行政执法部门联网,组织平台运用培训3次,实现所有用户“两法衔接”共享平台与行权平台数据对接,目前已录入案件信息1200余条。三是加强目标管理。该院向区委专题汇报“两法衔接”工作,区委高度重视,自2015年起将“两法衔接”工作纳入依法治区工作目标考核,通过刚性考核促进 “两法衔接”工作推进。四是整合检察资源。整合侦监、公诉、职务犯罪侦查与预防、民行检察监督资源,构建“监督前移、预防同步、强化办理、查处支撑”一体化工作模式,形成“两法衔接”检察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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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全程监督,推进“两法衔接”机制有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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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强化对网上平台运行的巡查。安排专人定期巡查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行权平台登录情况、信息录入情况,将巡查结果作为考核依据,对登录平台情况不佳、录入案件信息不及时不全面的成员单位,发出通报要求整改。四年来,共计巡查行政执法案件1000余件,发出书面通报2次。二是强化对查办案件的网下督查。对网上巡查中发现的可能涉嫌犯罪的案件,安排专人到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查阅案卷材料,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平台运行以来,发现行政执法部门未移送案件17件,公安机关未立案2件,均及时监督。三是强化对疑难复杂案件提前会商。对行政执法部门报送备案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邀请行政机关、公安机关会商,明确立案、定罪所需证据标准及取证方向,从源头上提升案件质量。通过提前会商,2017年行政机关移送案件立案率比2013年上升40%。四是建立台账、全程跟踪。全面掌握移送案件的办理进展,适时介入引导,保证案件办理效果,案件侦查、起诉、审判信息向行政执法部门及时反馈,做到信息双向互通。如郑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法院作出判决后未将判决结果通知行政执法部门,行政部门无法处理扣押的涉案财物,检察院通过对审判信息的跟踪监督,及时要求法院送达判决书,行政执法部门遂依法将扣押的假冒商品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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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突出重点,提升“两法衔接”查处案件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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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强化重点行政执法领域监督。对市场监督管理局、烟草专卖局、国土局等重点行政机关的执法案件全面排查,成功监督涉嫌犯罪案件20件26人。如钟某某非法经营一案,嫌疑人未经许可从事生猪肉屠宰被查获,行政执法部门仅对其作出行政处罚。检察院通过排查发现该案后,认为钟某某的行为已涉嫌非法经营罪,督促行政执法部门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最终该案被顺利起诉、判决,钟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十五万元。二是强化民生领域的监督。扎实开展“两个专项监督活动”,与食药监、环保等部门加强联动,重拳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共监督移送案件13件18人,如张某某、段某某生产有毒、有害食品案,通过与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协调配合,打掉一个长期生产假冒保健品的窝点,查获含有“西地那非”的假冒保健品300余条,两名犯罪嫌疑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2018年6月,通过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联动工作机制,与公安、环保部门联合执法,成功办理了金牛区首例污染环境刑事案件,依法批捕了犯罪嫌疑人杨某。三是强化对社会关注案件的监督。如李某、徐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一案,涉及农民工70余人、劳动报酬130余万元,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该院指定专人介入,成功监督行政执法部门移送该案。在审查起诉阶段,通过多方工作为农民工追回全部劳动报酬。最终被告人获法院有罪判决,农民工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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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有机结合,在“两法衔接”中强化对行政权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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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与区法制办建立行政执法监督案件线索移送机制,适时参与行政执法案件评查,为监督行政违法行为提供案源。五年来获取行政违法线索12 件,均调取案件进行了监督审查。三是通过办案促进行政执法部门提升执法水平。分析行政执法部门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漏洞,查找原因,提出检察建议,要求相关部门认真改进,促进依法行政,2013年以来向行政执法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14份,相关建议均得到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