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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区检察院全面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深入开展
2018-08-10 16:01:00 来源:成都长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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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成都高新区人民检察院按照中央、市委、区党工委、高检院、省院、市院部署要求,立足检察职责定位,狠抓落实,以六个抓手实现六个强化,全面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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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抓落实,强化组织领导,高点谋划推动工作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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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1月中央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后,该院迅速贯彻落实、加紧部署,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分管公诉和侦监的院领导为副组长、全院所有部门为成员的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对专项斗争的总体要求、惩治重点、工作措施、实施阶段、工作要求作出详细安排,主要工作任务分解到处室,明确责任部门和协作部门。抽调侦监、公诉优秀员额检察官组成涉黑涉恶案件办理组;统筹全院力量,成立重大复杂案件协调组;整合宣传骨干,成立舆论宣传引导组,切实提升打击处置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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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抓学习,强化调研分析,促进依法办案与区域治理深度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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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院一盘棋。扫黑办领导小组及时传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级会议、文件精神,要求全院提高政治站位,明确工作目标,把握惩治重点,吃透法律政策,严守工作纪律,将为期三年的专项斗争持续深入的开展下去。各专项组通过召开专题学习会,对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及涉黑涉恶关联九大罪名进行深入解读、学习。各部门及时传达工作要求,重点业务部门迅速组织办案人员学习掌握《指导意见》,并安排办案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专项斗争业务培训。进一步加强调研,根据办案实际形成的《成都高新区人民检察院近期办理涉恶案件情况分析报告》在深入剖析涉黑涉恶犯罪特点规律和成因的基础上,及时提出行业风险点和对策建议,促进有关部门堵漏建制、加强监管,受到区扫黑办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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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抓重点,强化“东进”保障,确保“扫黑、除恶、治乱”有的放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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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充分把握中央规定的十一类黑恶势力犯罪特征,结合区域实际情况确立重点惩治对象,确保“有黑打黑、有恶扫恶、无恶治乱”。对在办案件进行逐案梳理,排查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做到底数清楚。抓重点地区,分管院领导带头深入“东进”建设一线调研,摸排掌握是否存在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线索,从“治乱”着手,重点排查是否存在“村霸”、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抓重点领域,高度关注天府新机场、奥体城前期建设工作,将工作重点放在对高新东区在建工地是否存在煽动闹事、非法占地等黑恶势力的犯罪线索排查和针对性防治上,从“除恶”着手,深入了解“套路贷”、“市霸”、行业垄断现象及其成因,严防黑恶势力向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渗透。抓重点人员,依托刑事执行检察职能,通过现场检查社区矫正人员档案,与工作人员交换意见,严格重点人员管控,梳理、筛查涉黑涉恶线索。如在对高新东区社区走访过程中,发现一起社区矫正人员在缓刑考验期内寻衅滋事被治安处罚的线索,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监督重点人员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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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抓办案,强化监督审查,坚持“打早打小”务必“打准打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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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牢固树立“将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都办成铁案”的理念,把握从严监督尺度,将监督贯穿至黑恶势力犯罪立案、侦查、审判、刑罚执行等各环节,注重庭审指控效果和庭审程序监督,积极固化工作成果。一是坚持“双介入”引导侦查,对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与公安机关建立在提请批准逮捕前七日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工作机制,侦监、公诉部门同步介入侦查,以逮捕标准、审判标准同步引导。截至6月底,高新区院就涉黑涉恶案件“双介入”引导侦查3次,实现涉黑涉恶案件追漏3人次,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及重点监督事项与高新公安分局、空港新城分局召开协作办公会2次,就个案引导取证与侦办单位交换意见6件次,就专项斗争开展以前已起诉案件的涉恶性质认定问题主动与法院对接会商4次,确保专项斗争形成合力。二是注重自行补充侦查与引导补充侦查“双并重”,加强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补侦情况的引导跟踪、监督,明确在补充侦查期限届满前十日,承办检察官应当了解补充侦查工作开展情况,及时督促公安机关按照提纲要求,围绕涉黑涉恶案件证据标准开展补充侦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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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抓机制,强化内外协作,齐抓共管凝聚打击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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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建立数据交互机制。采用日报、周报、月报制形式,实现与公安机关、法院、上级院扫黑办、区扫黑办的数据交互和信息联动,就涉黑涉恶案件办理情况、办理进度、办案质效等事项动态跟进。二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公、检、法通过召开联席会议,互通信息,并就涉黑涉恶案件认定标准、证据标准、追漏追赃工作开展等问题进行磋商,寻求共识,以利案件准确定性、快速处理。三是健全内部协作机制。健全台账管理、联络员跟踪、线索统一归口机制,完善捕诉衔接、捕后案件跟踪监督工作机制,凝聚工作合力,增强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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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抓宣传,强化氛围营造,做好社会面引导发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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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专刊,适时更新上级部署、制度规定、院内动态信息,确保检察人员对专项斗争的熟知度。二是建立扫黑除恶流动课堂,在与侦查机关对接过程中,有针对性地传达政策精神和证据理念,规范执法流程,有效提升案侦工作水平。三是依托院内“两微一端”平台,结合“七五普法”规划,聚焦聚力,大力宣传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策精神,扶正祛邪,弘扬正气,挤压黑恶势力生存空间,为“扫黑除恶”专项工作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四是依托典型案例开展法治宣传,让群众熟悉检察机关的专业职能、工作方式及专项斗争成果,巩固工作成效。五是设立“扫黑除恶”举报检察专线,畅通群众参与、群众监督渠道,全面拓宽涉黑涉恶及“保护伞”线索来源。六是着手编印法制宣传册,以图文并茂形式进行普法教育和政策引导,营造全区反黑氛围,清除黑恶势力生存空间,为全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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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高新区委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