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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法院审理首起简阳十二个乡镇司法管辖移交后的刑事案件
2018-02-05 13:55:50 来源:四川长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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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日,高新法院公开审理一起盗窃案,该案系首起简阳司法管辖权移交后的刑事案件开庭,也是高新法院在托管区域公开审理的第一案。本次首案开庭,由高新法院副院长何仁独任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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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新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陈某犯盗窃罪。据悉,2017年10月12日,陈某在成都高新区福田乡河边盗窃被害人熊某电动三轮车一辆。同年10月24日,被告人陈某在成都高新区三岔镇毛家场盗窃被害人夏某停放的电动三轮车一辆。经查陈某在2004、2010年、2015年、16年因盗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一年二个月、九个月、八个月,2017年此次再犯根据刑法规定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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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高新法院经审理,判处被告陈某盗窃罪,有期徒刑一年,处罚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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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介绍,该案于2018年1月23日立案,1月26日承办人前往简阳看守所向被告人送达开庭传票及相关文书,2月2日高新法院副院长何仁及书记员、法警、公诉人一行前往简阳公开开庭进行审理。此次开庭系天府国际空港新城司法管辖权移交后的首件刑事案件开庭,通过首庭先行先试,探索在简阳托管区域司法管辖权移交后刑事案件开庭模式,为全面对接下一步审判工作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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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刘冰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