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法治成都
成都法院扎实推进三大庭审改革
2018-03-01 11:02:30 来源:四川法制报

\"\"
\r\n
\r\n
成都市人大代表到成都中院旁听一起刑事案件庭审
\r\n
  
\r\n
\"\"
\r\n
\r\n
成都中院与所辖都江堰市法院联动调解一起涉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现场兑付128名农民工工资42万余元
\r\n
  
\r\n
\"\"
\r\n
\r\n
成都中院主办、高新区法院承办的“全市法院深化行政诉讼优化审研讨培训会”召开
\r\n
  
\r\n
  近年来,成都中院积极推进三大庭审改革,各项改革试点工作均取得成效。其中,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经验已在全省范围内示范推广,民事庭审优质化改革经验得到学界和司法实务界高度评价,行政诉讼优化审改革经验得到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批示。
\r\n
  
\r\n
  2015年2月以来,成都中院在全国率先探索开展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试点工作。如今,该院已构建起以繁简分流、轻案快办为前提,以庭前准备为基础,以证据“排非”、人证出庭、综合认证为重点,以专业化审判、静默化管控、信息化支撑为特色的庭审操作模式和工作推进体系,形成了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成都经验”,目前已在全省范围内示范推广。
\r\n
  
\r\n
  同年,成都中院在全国率先推进民事庭审优质化改革试点。2016年11月,成都召开民事庭审优质化改革试点研讨会,来自全国学界与司法实务界的与会代表充分肯定了成都中院民事庭审优质化改革对民事诉讼发展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r\n
  
\r\n
  2016年3月,成都中院在全市法院开展行政诉讼优化审改革工作。2017年3月28日,最高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在成都中院的优化审改革专报上批示“请行政庭关注成都市中院优化庭审的改革经验”。
\r\n
  
\r\n
  一系列庭审改革举措的推出,切实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r\n
  
\r\n
  A
\r\n
  
\r\n
  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形成可复制推广“成都经验”
\r\n
  
\r\n
  近年来,成都中院在聚焦庭审、推进庭审实质化改革的同时,采取多项措施,积极促进审判实践中多方面的积极影响和变化。
\r\n
  
\r\n
  包括狠抓庭审“六大环节”,抓庭前会议效力衔接,通过庭前会议分流解决程序性问题,梳理事实和证据争点;抓“两步法”排除非法证据,将“排非”程序分为庭前说明和庭审调查两个阶段,并明确将“排非”事项列入庭前会议重要内容;抓关键人证“应出尽出”,在多方沟通协调的基础上达成关键人证“应出尽出”的核心共识,促进人证出庭作证常态化;抓“混合式”人证调查,制定《刑事诉讼人证出庭操作规范》,细化了人证调查流程;抓当庭认证和当庭宣判,在能够判明证据“三性”及证明力的前提下,鼓励法官尽可能当庭认证;抓诉讼格局的“平等武装,针对过去控辩对抗不足,法官“两头支援”的问题,全面促进控辩审三方职责归位。
\r\n
  
\r\n
  截止到2017年底,全市法院共开实质化的试验示范1234件。其中,律师参与辩护达100%;召开庭前会议831件,占庭审总数的67.34%;人证出庭作证733件,占庭审总数的59.40%,共计1252名人证出庭;当庭认证931件,占庭审总数的75.45%;当庭宣判635件,占比51.46%。通过反复实践,庭审操作日益规范,各项规则更趋完善,倒逼效应正在显现,审判质效持续向好,试点案件的服判率达92.61%。
\r\n
  
\r\n
  B
\r\n
  
\r\n
  民事庭审优质化改革打造公正高效审理新格局
\r\n
  
\r\n
  记者了解到,成都法院通过多年的探索与实践,目前已确立了以解决当前民事庭审存在的普遍和突出问题为出发点,以现代诉讼理念和先进庭审方式为指引,以科学有效的繁简分流、充分必要的庭前准备为基础,以优化审判程序、构建争点式审理模式、提升审判技能、完善证明规则为重点,以“四个在法庭”为核心,以审级职能优化、推进诉源治理、强化纠纷多元化解、开展审判辅助事务外包为配套的民事庭审优质化改革试点总体思路。
\r\n
  
\r\n
  构建繁简分流新格局,成都中院在总结过去繁简分流经验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推进民事案件繁简分流实现简案快结难案精审的指导意见》,制定简单案件与复杂案件的区分标准和分流规则,构建6个层次的动态性流程式立体化繁简分流新机制,依法快速审理简单案件,严格规范审理复杂案件,形成“简案快办,难案精审”的资源配置和分流审理的大格局。
\r\n
  
\r\n
  坚持“两分法”做好庭前准备,通过法官或者受法官指导的法官助理主持召开庭前会议,完成核对当事人身份、组织证据交换、落实证人出庭作证等相关程序性事项,明确有无争议的事实和证据,为后续集中一次性审理打牢基础。
\r\n
  
\r\n
  构建“争点式”审理新模式,让法庭审理始终重点围绕当事人争议的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焦点问题进行,在诉前准备程序中根据当事人诉请和答辩意见“找焦”,开庭后第一轮辩论确认无争议事实后“聚焦”,及时根据新的事实或意见来“调焦”,在法庭调查和辩论过程中“对焦”,裁判意见中“说焦”。
\r\n
  
\r\n
  充分发挥庭审核心作用,优化当事人诉答阶段和法庭调查阶段的审理方式,优化法庭辩论阶段的组织方式,优化和推行法官判前说理,严格落实证人、鉴定人出庭制度,充分发挥庭审质证、认证在认定案件事实中的核心作用,确保“四个在法庭”落到实处。
\r\n
  
\r\n
  截止到2017年底,全市法院共开展试点示范庭审1619件,涵盖全市21个基层法院,参与示范开庭的民事法官已超过300人,其中院庭长示范开庭393件,占比24.27%。组织庭前会议的案件781件,庭前促成调解的案件有243件。开庭审理的1376件案件中,集中一次性审理完毕的案件为1103件,占比80.16%。当庭认证986件,当庭认证率为60.9%。
\r\n
  
\r\n
  C
\r\n
  
\r\n
  行政诉讼优化审改革落实“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
\r\n
  
\r\n
  为全面落实“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要求,针对性解决以往存在的行政诉讼庭审程序繁琐冗长、当事人权益保障不足、行政争议化解效果不好等突出问题,2016年3月,成都中院在全市法院开展行政诉讼优化审改革工作。以注重庭前分流、完善庭中程序、提升庭后效果为重点,全面推进庭前繁简分流、庭中法庭调查辩论一体化、类型化要件式审理,强化裁判文书改革、庭后协调、判后释疑及司法建议等工作。
\r\n
  
\r\n
  记者了解到,此次改革中,成都全市法院重点采取“观摩庭+研讨会”的方式,在审判实践中探索推进各项改革举措,形成了《行政案件繁简分流办法(试行)》《行政案件简易程序审理规则(试行)》《行政案件庭审情况应对指南》等多个制度性文件。采用调查辩论一体化等优化审要素审理的案件,庭审时间平均缩短了1/3,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最短周期仅为25天。
\r\n
  
\r\n
  目前,高新区法院已建立了行政案件诉前协调机制,锦江区法院建立了道路行政处罚案件快审模式,金牛区法院、蒲江县法院等正在探索推进要素式审理信息平台建设,成都中院牵头形成了调研课题《看得见的正义—成都法院行政诉讼优化审改革的实践探索》。
\r\n
  
\r\n
  陈睿 记者:刘冰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