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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江堰市检察院持续推进“危险驾驶案件”专项监督 发出检察建议 规范侦查行为
2021-05-28 10:35:57 来源:成都长安网

  为持续推进“盗窃、危险驾驶”两类案件专项监督工作,提升检察机关的监督能力,都江堰市检察院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对2018年以来办理的危险驾驶类犯罪案件中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进行了梳理和分析,立足检察职能深度参与社会治理,近日向都江堰市公安局发出了《检察建议书》,对进一步规范侦查行为提出了综合性检察建议,并加强和公安机关的沟通,确保检察建议的成效落地落实。

  

  在开展“盗窃、危险驾驶”两类案件专项监督工作中,都江堰市检察院发现公安机关在办理危险驾驶类案件过程中,存在“立案不及时”“采取强制措施不及时”“案件侦查及移送审查起诉不及时”等侦查行为不规范的共性问题。通过对案件证据取证时间的逐案分析、与承办人交流沟通、讯问犯罪嫌疑人等进行梳理,对上述问题查找出执法理念陈旧、执法规范掌握不够、内部监督不及时等原因。针对以上问题及产生的原因,都江堰市检察院向市公安局发出检察建议,确保存在侦查行为不规范的案件“减存量、防增量”。

  

  一是严格执行办案程序,及时进行立案。公安机关要在办理危险驾驶案件中,对基本证据已经搜集固定完毕且满足立案条件的案件及时进行立案,不得推诿拖延。

  

  二是及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确保诉讼顺利进行。要让犯罪嫌疑人通过刑事强制措施的执行,认识到自身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处罚性,防止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侦查期间逃避或妨碍侦查。

  

  三是要确保“快侦快办”机制落地落实,及时侦查并移送审查起诉。对危险驾驶案件按照“快侦快办”要求办理,提高诉讼效率,快速打击危驾类违法犯罪,起到及时教育群众的社会效果。

  

  四是要强化检警协作和信息共享,形成打击合力。通过“建立台账、移送销号”方式逐步“减存量”,公安机关对存量案件在规定的时间内集中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则集中力量提起公诉。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通报立案、侦查情况,确保移送审查不及时情形得到有效遏制。

  

  公安机关相关负责人在收到检察建议后,表示将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改并按期进行回复。下一步,都江堰市检察院将立足检察监督职能,持续跟踪督促整改落实情况,确保被建议单位认真落实检察建议的内容,形成长效牢固的监督机制。


  (都江堰市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