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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老外”诈骗“老外”,33人诈骗团伙终被判刑
2021-12-29 21:21:27 来源:金牛区政法委

 

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而金牛区检察院检察官张吉成和团队成员在办理一起公安部挂牌督办的33人诈骗案中,却发现了四个犯罪团伙的另类生财之道。

诈骗分子的生财之“道”

时间回到2020年10月。“我们骗的是外国人的钱,骗外国人是爱国不是犯罪”,犯罪头目吴某某不断向他的老乡们兜售着他的生财之道,“我们有专门的境外通讯设备和网络理财平台,冒充美女,寻找目标,先谈情说爱,再把他们的钱骗过来,这样外国警察到不了中国,中国的警察又不会管,赚钱既轻松又安全。”就这样,吴某某带着他的30多个老乡千里迢迢从福建来到成都,在某小区租了房子。为了作案更加隐蔽,吴某某还专门注册成立了一家网络科技公司,以公司经营为名行电信诈骗之实。没有美女就在网上找美女照片,不会英语就下载个翻译软件,再找一个女性翻译防止对方要求语音,吴某某等30多人就这样开启了他们的“发财梦”。

“我觉得你人特别好,长得帅,我刚离婚,被前夫骗了,认识你才发现什么样的人是值得在一起的”,与远在迪拜的菲律宾男子聊了几天后,犯罪分子王某某发送了这条消息。“我觉得你也挺漂亮的,已经把我迷住了,让我们一起创造更美好的生活吧”。看到这条回复王某某知道自己已经成功了一半。之后又闲聊了几天,王某某觉得时机已成熟,按照“话术”手册的套路告诉被害人自己有个投资首席分析师的叔叔带着自己投资,每天都能赚到几千美元,并把Ps好的赚钱截图发给被害人,再以一起投资赚钱结婚生子的谎话成功让这个远在迪拜的男人乖乖的转了钱。

好景不长,“咚咚咚”一阵敲门声,2020年11月10日,正在忙着赚钱的吴某某等人毫无防备地开了门,面对早已暗中调查做足准备的警察,吴某某等人傻了眼。

看不见的“真爱”

“你现在方便吗?我们视频聊个天吧”,大多数的被骗对象都提出过这个要求,但都被怕穿帮的“美女们”以各种理由拒绝了。为了防止对方起疑心,“美女们”找了几张衣着比较暴露的照片发给了对方,再说几句“甜甜”的话成功度过了“危机”。

回到挡获现场,六十余部手机一字排开,本来只是普普通通的手机,但是在吴某某等人手中却变了样——每部手机的摄像头上都被贴上了胶带。“这是为了防止与被害人聊天的过程中突然视频聊天穿了帮”一名犯罪嫌疑人交代。

一个个冒充美女的犯罪分子,按照老板事先准备好的“话术清单”,与被骗对象谈情说爱,建立感情,时机成熟后就吸引对方“投资”,准备大赚一笔就拉黑换下一个对象,但令他们万万没想到的是,刚诈骗成功一笔就被抓获。

千里之外的证据

本案所有被害人都在国外,分布十多个国家和地区,现在正是疫情严重时期,出国取证几乎不可能,案件的证据少了关键一环。被害人没有报案且身份不明的情况下,怎么认定犯罪分子诈骗成功了呢?一个个新的困难摆在了办案人员面前。

“要不我们用犯罪分子的手机,一个个给被害人发消息?”一名办案人员提出了新的思路。通过多人几日不停的向被害人发送消息。“我被骗了2000美元!”远在迪拜的被害人回复了。已经通过手机聊天软件找到了被害人,并且被害人能提供被骗证据,但就是这近在眼前的证据却因无法出国而面临着提取难题。经过反复研究,提前介入案件的检察官提出了通过网络远程跨境取证并对全部取证过程录音录像的意见建议,这样完全可以确保证据的客观真实,也符合法律关于特殊情况下证据提取的规定,最终被公安机关采纳,成功解决了跨境取证难题,为案件的成功指控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虚假“恋爱”信息也是诈骗信息

“你好!”

“你睡醒了吗?”

“今天我去买了一个礼物想送给你。”

......

“我们认为,这些信息只是日常生活聊天的信息,没有直接提出转钱等内容,都不是诈骗信息”,多个犯罪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都提出了相同的意见。如果这些都不是诈骗信息,那本案四个诈骗团伙中,除了成功诈骗到2000美元的一团伙外,其他三个团伙就都无法定罪。面对这样的疑惑,大家也众说纷纭,产生了分歧。

“我们可以借助专家智慧,就这个法律适用问题开展专家论证!”检察官助理陈伟提出。经过内部检察官联席会多次讨论,在形成初步意见并总结分歧焦点后,金牛区检察院邀请了多名高校法学专家,就这一问题开展专门论证。最终,专家一致认可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即诈骗信息并非仅限于让被害人直接转钱的内容,为了诈骗而发送的信息全部都应当属于诈骗信息,犯罪分子发送的日常聊天内容均是为了最后实施诈骗行为作铺垫,故均应认定为诈骗信息。通过与辩护人交换意见和不断地释法说理,最后犯罪分子和辩护人全部认可了检察机关的意见,全部表示愿意认罪认罚,不再做无罪辩解辩护。

“咣!”随着一声法槌敲下,吴某某等人被分别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六个月的刑期。

“空壳公司”不是犯罪的“避风港”

案件虽然告以段落,但事情还远未结束。原来,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吴某某团伙利用“空壳公司”的外衣,为犯罪提供掩护,而这并不是偶然事件,之前的案件中也有类似情况,不能简单放过。于是及时组织人员对涉“空壳公司”案件进行全面梳理,发现涉空壳公司刑事案件19件24人,罪名涉及诈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非法经营罪等,这些案件中注册成立的空壳公司多达60余个,诈骗或者转移电信网络犯罪资金高达8000余万元,社会危害性极其严重。

办案检察官团队深刻认识到,防范电信网络犯罪,必须加强源头治理,凝聚打击合力。其后,检察机关通过调查研究和走访,依法向主管部门发出了切实可行的检察建议,并在宣告送达检察建议的过程中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到场监督,主管部门迅速按照检察建议的内容采取措施,对辖区内的公司进行了全面梳理,最终成功清理“空壳公司”270余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