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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简案优质办"促刑事诉讼全过程高质效
2023-07-19 20:39:43 来源:检察日报

6月21日上午10点多,在四川省蒲江县某社区的党群服务中心,记者见到了一起涉嫌危险驾驶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袁某。当时,对他案件的不起诉公开宣告会刚刚结束。

坐在记者面前,他显得有些局促不安,双手紧紧攥着刚拿到的不起诉决定书。

“看你的年纪,应该已经结婚了吧?”记者问。

“女儿已经上大学了。”他回答。

“这件事,女儿知道吗?”看着袁某的眼睛,记者问道。

“不知道,没敢告诉她。”提及女儿,他红了眼眶,话也多了起来。他说,女儿快毕业了,他怕这件事影响她找工作,也怕她被周围人议论,更怕女儿知道后埋怨他。

今年5月24日,袁某因为醉酒后开车被公安机关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移送蒲江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该院认为袁某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及认罪认罚情节,决定依法对其不起诉。

虽然不诉,但不能就此了之。该院联系袁某所在社区,将不起诉公开宣告会开进了社区里。参加宣告会的,不仅有社区普通居民和社区网格员,还有因刑事犯罪刑满释放人员,该院希望以此进一步加强普法警示教育,强化再犯罪预防工作。

将公开宣告会开进社区里,实现普法教育零距离,这是蒲江县检察院践行“不起诉+”模式的主要做法之一。作为四川省成都市检察机关简单轻微类型刑事案件优质办理工作机制(下称“简案优质办”)的重要组成部分,“不起诉+”模式在助力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什么是“简案优质办”?“不起诉+”模式又包含哪些内容?记者深入成都市检察机关实地探访,感受市域社会治理中的检察力量。

大局着眼:以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守好这道防线,检察机关要怎么做?

今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新一届党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提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新要求。实现“高质效”,检察机关又该如何做?

以问题为导向,成都市检察院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深入研判当前犯罪结构和趋势,全面检视办案质效,积极探索依法履职的新路径。

“梳理近年来办理的刑事案件可以发现,我市严重暴力犯罪发案减少,轻罪案件占比持续上升。”成都市检察院负责同志告诉记者,以2022年为例,成都市检察机关办理的各类刑事案件中,宣告刑为有期徒刑一年以下的轻缓刑案件占比高达62.4%。

如此多的简案,办理效果有没有达到高质效?“简案的办案质效最容易被人民群众体验和评价,也最容易影响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感知和认同。但我们不得不承认,原来在对简案的办理上还没有真正达到‘高质效’的要求。”这位负责同志表示,他们在简案的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等方面,仍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

如何提升?回想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提出的“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要求,成都市检察院决定以醉驾、盗窃等常见多发的简案为切入点,探索建立“简案优质办”机制,通过加强公安、检察、法院之间的协作配合,在各刑事诉讼环节推动简案又好又快办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这一决定,不仅有着理念的引领,更有着实践的土壤:

——2021年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下称《意见》)。贯彻落实《意见》,成都市两级检察机关实现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下称“侦监协作办公室”)全覆盖,进一步加强了公安、检察机关之间的办案协作。

——今年初,四川省检察院、司法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审查起诉阶段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实现审查起诉阶段值班律师不仅及时到场,而且始终在场,做优做实认罪认罚量刑协商工作,确保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协商具结的真实性、合法性。

——优化检察办案权限配置,处理好放权与监督的关系。为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成都市检察院对检察官的办案权力清单进行优化调整:简案拟作出起诉决定的,由员额检察官决定;拟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由检察长(含副检察长)决定,坚持放权但不放任,避免不起诉权被滥用。

在此基础上,成都市检察院鼓励并支持部分基层检察院围绕“简案优质办”机制,先行试点探索。

简案着手:实现刑事诉讼全流程高质效

随着试点的推进,许多好经验被基层检察院“试”了出来。

——成立专业化办案团队。包括成都市青羊区检察院、温江区检察院、蒲江县检察院等在内的多家基层院都组建了专业化办案团队,专门负责某一类或几类简案办理。办案团队采取“1+N”模式,由一名员额检察官和N名检察官助理(或书记员)组成。

——设立集中办案场所。温江区检察院建立“三集中”办案机制,依托法院、司法行政部门在公安交管部门设置的“道路交通事故法庭”“值班律师室”的基础上,协调开展“检察院办公区”建设,对醉驾和交通肇事等简案形成“集中受理、集中协商、集中审理”的“三集中”办案机制。

——研发智能办案系统,加强对侦查活动有效监督。青羊区检察院依托侦监协作办公室,与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四分局共同研发以规范证据为核心的“快侦优质办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将侦查环节搜集的全部证据材料同步上传,检察机关可以全流程全方位监督证据收集是否齐备、案件办理是否超期、取证行为是否规范等。

——实行“不起诉+”模式,对不起诉权加把锁。加强对不起诉权运行的制约监督,青羊区、温江区、蒲江县等检察院一方面强化内部制约,另一方面积极探索对简案不起诉开展简易听证,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等对不起诉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开展监督。

“截至目前,专业化团队办理的所有案件,不仅平均办案用时缩短,而且案件质量持续提升,无一起简案在适用认罪认罚后出现上诉情形。”青羊区检察院负责同志告诉记者,专业化办案团队成员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该院会通过定期轮换的方式,在保证办案质效和防范廉政风险的基础上,避免办案人员长期办理单一类型简案,出现因熟生懒的情形。

对于“三集中”办案机制设立的初衷,温江区检察院负责同志告诉记者:“设置集中办案场所,不仅可以优化案件流转程序,也提升了共同打击惩治犯罪的质效,还更好更充分地保护了犯罪嫌疑人的权利。这一机制不仅得到了公安、法院、司法行政等部门的肯定与支持,更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在办理一起醉驾案件时,温江区检察院审查发现该案可能存在遗漏犯罪线索后,在集中办案场所,就地会同公安机关开展工作并成功追诉一名共犯。从发现线索到引导侦查,再到追加起诉和审理宣判,全部诉讼流程在10日内完成。

这些好经验究竟是检察机关的自说自话,还是也得到了系统外的认可?

在亲身感受蒲江县检察院“不起诉+检察建议”对社会治理的积极作用后,蒲江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秦显康对“简案优质办”机制的“不起诉+”模式给予充分肯定:“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必须不断夯实基层基础。‘不起诉+’模式可以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减少犯罪,让公平正义的法治保障水平不断提升。”

对检察机关通过智能办案系统对侦查工作的全流程全方位监督,公安机关怎么看?“我们的目标是一致的,实现案件的又好又快办理。因此,对于检察机关的监督,我们是主动接受的。”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四分局事故预防处理大队政治教导员肖志说,在一定程度上讲,检察机关的实时监督,对于公安民警也是一种保护,进一步提升案件侦查取证的质量,避免出现错案及瑕疵案。

“三集中”办案机制,法院也充分肯定。“机制实施以来,我们办理的所有案件中,没有一件上诉。”温江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赵萍告诉记者,“三集中”办案机制既节约了司法资源,也让当事人对公平正义的感知更加深刻,在集中审理中,他们能直观感受到为什么法官对自己这么判,对他人那么判。

作为多年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温江区法律援助中心的援助律师宋丽对“简案优质办”带来的变化感受颇深:“我最大的感受是,极大地节约了当事人的时间成本,而且同一个办案团队办理此类案件,在证据的认定、标准的把握上更加一致,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犯罪嫌疑人更诚心认罪认罚。”

推进治理:做实不起诉“后半篇文章”

实现以法治之力服务中国之治,检察机关不仅要惩治犯罪,也要参与社会治理。最高检党组明确提出,要加强对不起诉等环节检察权运行的制约监督,持续做实不起诉“后半篇文章”,通过检察建议、普法警示教育等,推动治罪与治理有机结合,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做实不起诉“后半篇文章”,成都市检察机关的“不起诉+”模式,并不仅仅是“不起诉+检察听证”,立足法律监督职能,他们不断探索简案不起诉社会治理的新路径。

——不起诉+检察意见。落实“刑事追诉宽严相济、行政处罚从严从重”的原则,成都市检察机关规范落实非刑罚处罚措施,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配合,打通刑事司法与行政处罚之间的壁垒,实现了案件线索的双向移送、无缝对接。

——不起诉+微网实格。主动融入成都微网实格布局开展警示教育,深入被不起诉人所在单位、居住地村社或微网格,开展不起诉公开宣告,让被不起诉人和同网格的群众都能从案件中得到警示,最大限度发挥刑罚的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作用。

——不起诉+检察建议。对于办案发现的一些漏洞与问题,成都市检察机关通过检察建议强化诉源治理,促进相关部门完善制度、弥补漏洞、消除隐患。

“在参与社会治理上,我们注重做到惩防并举。充分依托党委政法委政治引领、统筹协调、执法监督职能作用,注重与相关部门在提高诉讼质效、依法惩治犯罪、参与社会治理等方面形成合力,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蒲江县检察院负责同志告诉记者。

蒲江县检察院在办理田某涉嫌危险驾驶罪案件时,审查全案证据后认为符合起诉条件,但考虑到田某的妻子患有严重疾病,而田某系唯一扶养人,拟对田某作不起诉处理决定。为了加强对不起诉权的制约监督,该院召开公开听证会,听证员一致认可检察机关拟对田某作不起诉处理的决定。

青羊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陈某涉嫌危险驾驶罪案件时,在对陈某依法不起诉后,联系社工机构对其监护人开展强制亲职教育,并发出督促监护令,要求监护人履行好提升教育理念、改变教养方式等监护职责,同时对该案中反映的监管部门履职不力的情况,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

当越来越多基层检察院在试点探索中总结了“简案优质办”的好经验时,成都市检察院适时制发《关于在刑事检察工作中健全完善“简案优质办”工作机制的意见(试行)》,在全市范围内推进“简案优质办”机制。

“截至目前,成都市检察机关已全面对醉驾案件适用‘简案优质办’机制。今年3月以来,起诉醉驾案件979件983人,不起诉640件645人,试点效果初步显现。”成都市检察院负责同志在提及已取得的成效时,对该机制有着更理性的认识,“全面试点时间并不长,我们必须认识到,这一机制还存在一些不完善的地方,需要在实践中用更长的时间来检验。”

协同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共同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面对2023年全国检察长会议提出的新要求,成都市检察机关的“简案优质办”机制仍在不断完善中。风物长宜放眼量。立足实践的沃土,我们有理由相信,在不久的明天,这一机制会结出更丰硕的果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