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政法先锋
黄晓军:用心管好老百姓的“家务事”
2021-07-06 13:50:16 来源:四川长安网

用心管好老百姓的“家务事”


——四川省蒲江法院民庭副庭长兼未成年人及家事审判庭庭长黄晓军


  黄晓军,1968年10月生,现任四川省蒲江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兼未成年人及家事审判庭庭长。黄晓军从事审判一线工作20余年,主要从事家事审判工作,狠抓办案效果,带头办难案要案,将自己的热血青春奉献给了自己衷爱的审判事业。先后荣获“全市法院办案能手”“个人三等功”、2020年度全省法院优秀裁判文书、全市法院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个人。其撰写的裁判文书入选中国法院《2020年度案例》。


\"image.png\"/


  圆桌话“家事”,好梦“圆”成


  家事审判,顾名思义就是指与“家”有直接关系,直接影响到老百姓家庭和谐幸福的案件审判。在这个领域,作为未成年人及家事审判庭庭长的黄晓军,将自己的审判创新理念发挥得淋漓尽致。为了把受损家庭关系修复到位,黄晓军竭尽所思所想所能,注重专业化、人性化审判,突出保护重点,把道德伦理和法律相融合,传播司法温暖,反对家庭暴力,关怀妇女儿童、老年人各项权益,真正做到法官也能善断“家务事”。


  对于冲动型离婚案件,无数次的实践证明,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不再诉讼离婚的约占40%,这表明此类案件中当事人的婚姻关系具有较大的修复可能性。鉴于此种情况,他在审判中充分利用冷静期制度,为冲动离婚提供一个缓冲器。


  杨雪与黎云(男)于2009年9月起开始未婚同居生活,两年后生育一女儿乐乐,可惜好景不长,女儿的出生并没有给两个人的“婚姻”带来快乐和继续生活下去的可能。2013年8月,两人就解除同居关系。2018年6月,经双方协商一致,约定女儿乐乐随父亲黎云生活,目前杨雪承担相应的抚养费用。但协议达成后,女儿一直随杨雪生活,作为父亲的黎云未全面履行其应尽的责任,忍无可忍的杨雪一纸诉状将黎云告到了法院。


  这是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黄晓军通过对本案的梳理,由于案件涉未成年人还不满十岁,其父母是未登记结婚的同居关系,随着该未成年人逐渐成长,为纠正抚养关系的错位给其带来的负面影响,在蒲江法院的家事审判调解室,一张代表家庭大团圆的大圆桌上,黄晓军对双方当事人展开了庭前调解。为营造和突出家事审判调解室和睦温馨的良好氛围,黄晓军将传统庭审中的原、被告席,改为体现家庭团圆的大圆桌,原、被告统称为“妻子”“丈夫”,让双方当事人一走进调解室就从心理上减轻了对抗,从而体会到法律的温度。经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是非婚生女乐乐从调解成功当月起随母亲生活;二是黎云从调解成功当月起每月支付女儿生活费500元,并凭有效票据承担其教育费、医疗费的50%至其独立生活止;三是黎云对女儿享有探视权,探视时间为每月两天。黄晓军彻底理顺了乐乐的抚养关系,有效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家事”审判,“调”出和谐千万家


  2020年以来,为进一步深入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的改革,黄晓军推动建立全县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关于建立蒲江县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会签文件。通过联席会议机制,蒲江法院依托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立社会广泛参与的家事纠纷多元调解机制,推动形成家事审判“党委领导、政府尽责、法院牵头、社会参与”的良好工作局面。


  在黄晓军审理的一起赡养纠纷案中,耄耋之年的二原告杨某、王某系夫妻,二人名下育有四子一女,分别为大杨、二杨、三杨、四杨、和小妹小杨。今年以来,老母亲王某两个月内就住院四次,出院后,因其医疗费和护理费的承担问题,导致各子女之间产生争议,经村社干部多次调解无果,导致二老申请法律援助并提起诉讼。起诉后,原来负责二老日常生活的小儿子四杨不愿再继续为父母洗衣做饭,年老多病的二老被迫独立开伙,自行料理自己的衣食住行,生活变得异常艰难。


  受理此案后,他并非简单的直接开庭审理,而是先到原、被告所在村社找到村社干部了解并掌握基本情况。得知本次诉讼的根源是各子女之间的矛盾诱发之后,便与村社干部共同确定调解方案,先由村社做前期调解工作,缓和双方的矛盾。之后,确定在原被告所在村委会进行巡回审理此案。审理过程中,黄晓军邀请了辖区相关干部参与庭审中的调解,最终在查明案件事实和矛盾根源的基础上,促成原、被告达成了调解协议,通过该案的巡回审理,既解决了原被告之间的矛盾和二老的赡养问题,也起到了法治宣传的效果。


  砥言励行,甘做“清贫”法官


  “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种红薯。”这是黄晓军最接地气的一句话,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调任民庭副庭长后,他更是恪守“以公心保证公平,用大义捍卫正义”的坚定信念,秉持着“甘于清贫,乐于奉献,干净做人,务实做事”的人生信条,得到院领导、同事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黄晓军是活得非常“简单”的那类人:在工作上,他严于律己,一丝不苟,为人清廉,每天能将8小时乃至10多小时的工作精雕细琢;生活中的黄晓军则是一个非常儒雅的充满闲情逸致的读书人和垂钓者。在他家里的鱼缸里总是养着一些小虾小鱼,每次钓到大鱼了,他就给父母留着,小虾小鱼留家里养着养着就成了他家一道独特的风景,随四季不断变换交替。


  “我们理解意义上的工作,只是生活的一部分,但生活却可以成为工作的全部。”这是黄晓军归纳得非常精炼的一句话。“书中自有黄金屋”,在书面前,他更安静,更清净,整个人的身心也更下沉。他甚至把“垂钓”所必须具备的淡然与冷静、简单细腻深邃融入到执法办案中,办案,有时候需要的就是这样一种境界。他犹如扎根在办案一线的“老黄牛”,把工作、生活完美融合在一起;他是干警心目中的“热心大哥”,他察言观色的能力出神入化:一进办公室的门就能洞穿哪个下属今天有心事、哪个干警今天状态不佳。只要一听说干警在生活上、工作中遇到困难,他一定会刨根问底并尽心尽力相帮,这就是黄晓军——不善言辞,却心细如发。


  没有鲜花和掌声,黄晓军是如此平凡;日复一日坚守岗位,风雨无阻,穿着他所钟爱的法袍,听闻清脆的槌音,黄晓军又是如此的不平凡。他把自己的热血青春全部挥洒在了这三尺审判台,他把一个梦,耕植在了自己心里,以事业,成就自己多彩人生!


  李琼花 魏文通 文/图

蜀ICP备16024791号 中共成都市委政法委员会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