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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交警通报3起超标电马儿事故
2017-12-28 15:23:58 来源:封面新闻

  12月27日下午,成都交警再次对外通报了3例超标电马儿导致的交通事故。其中,包括了醉酒驾驶超标电动车、违法交通信号灯、无证无牌等多种违法,导致人员伤亡等严重后果。此外,记者还注意到,从2015年起,成都正式实施《成都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根据《条例》规定,超标电马儿申请临时牌照有三年缓冲期,三年期满将禁止上路。目前,距离2018年1月1日不到4天,超标电马儿是否还能上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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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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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醉驾、逆行 超标电马儿频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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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牌无证、闯红灯、逆行……12月27日下午,成都市公安局事故处预防科向社会通报了三起典型超标电动自行车事故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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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一:2017年4月20日晚,任某饮酒后驾驶川AAJ29**号电动自行车,在高新区红星路南延线金融城下穿隧道主道出口处,驶入主道逆行与相对行驶的一辆小型客车发生碰撞,任某当场死亡,车辆受损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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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查,任某血液样品乙醇浓度为164.0mg/100ml,属醉驾电动自行车。期间,未按规定道路行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任某将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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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二:2017年6月18日凌晨,一辆在青羊区清江中路与二环路西二段路口正常直行的汽车,与龚某驾驶的川A2186**号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车辆受损,龚某受伤,之后抢救无效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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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查,龚某驾驶电动自行车闯红灯,其过错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根据《道法》等法律法规,龚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汽车司机承担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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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三:2017年10月26日早上,青羊区光华大道蔡桥村路口附近,何某驾驶一辆电动二轮车搭人在红灯时驶入路口左转,与一辆汽车发生交通事故,之后身亡。经查,汽车驾驶员驾驶机动车驶入公交专用道行驶且未确保安全,何某驾驶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电动二轮车红灯信号驶入路口左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事故认定,两人都要承担事故同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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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此,民警介绍,近三年来,超标电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负有责任并造成人员死亡的占超标电动自行车死亡总数的59%,超标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并造成人员受伤的占超标电动自行车受伤总数的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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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在超标电马儿造成交通事故的违法原因里,侵走机动车道占25.6%,逆行占20.6%,闯红灯占18.3%,不按规定让行占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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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焦点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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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年缓冲期将满 成都超标电马儿还能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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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2015年1月1日起,成都正式实施《成都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按规定,从2015年1月1日起,全市电动自行车均需办理登记上牌手续。其中,超标电动自行车在7月1日前可办理临时牌照,有效期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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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明年超标电马儿还能上路跑吗?对此,有不少网友发表了看发,网友他城认为,要禁超标电马儿保障安全,得从源头开始做起,质检、工商等部门严查、严格规定生产厂家和市面销售商。此外,也有网友建议加强路面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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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习记者:田之路 记者: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