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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万多元现金遗忘共享单车上 民警帮忙找到捡拾人
2018-04-04 14:02:16 来源:封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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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6日,成都市民雍女士带着哭腔跑到成都市龙泉驿公安龙泉派出所,称自己将2万多元的现金以及重要资料,遗失在共享单车上,希望民警帮忙找回。最终,民警通过调取监控、联系共享单车公司等,找到捡拾人,并将雍女士的财物完璧归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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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3日,记者从龙泉警方获悉,3月26日下午四点过,龙泉派出所接雍女士报警求助。她说自己是培训学校老师,当天,她从龙泉东街骑摩拜单车到音乐广场乘地铁,将装有23000元现金及60多名学生资料的口袋挂在摩拜单车上,离开的时候后忘记将包拿走,返回寻找时发现单车及包已经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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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官,希望你们一定要帮助我,里面的现金是学校的公款,学生的资料也都非常重要,不能丢的啊!”雍女士十分着急。在确定雍女士骑车和停车的地址后,警方调取了辖区的监控。通过监控发现,雍女士离开不久,一年轻女子将该单车骑走,并停放在新驿村附近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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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雍女士和朋友一起在停车处等候,但始终未发现骑车的女子出现。随着时间的流逝,找回的几率在一步一步变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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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享单车都是实名登记,我们可以通过共享单车公司查询是谁骑走了车,说不定会有发现。”一位民警提醒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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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警随即与共享单车公司取得联系,说明情况后,通过QQ邮箱让单车公司提供骑车女子电话号码,20分钟后,单车公司给予了回复。通过公司提供的个人信息,民警电话联系到了骑车女子。在通过询问后得知,的确是她拿走了单车上的现金和资料。通过民警讲法、讲理的劝导,捡到现金及物品的女子立即将物品送至龙泉派出所,现金及资料一样都不少。失而复得的雍女士感慨,“再也不敢马大哈了,感谢民警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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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提醒,在骑共享单车时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同时,捡拾到贵重物品一定要及时归还或报警。根据《民法通则》捡拾他人物品如果拒不归还,如果金额较大,很有可能违法,拾金不昧才是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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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田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