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平安成都
一份鉴定引发情理与法理的冲突 法援律师帮老人找到监护人
2021-05-21 11:24:19 来源:四川法治报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是党史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工作载体,开展此项活动是旨在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在为群众办实事中不断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对于司法行政系统而言,法律援助就是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内容。


日前,成都市成华区法律援助中心受理了一起法律援助申请,援助律师发现申请人申请的事项,可能与民法典中关于指定监护人的规定存在冲突,从而给当事人家庭埋下隐患,甚至引发难以调和的矛盾。


“作为法律工作者,法律就是准绳。”面对这样情况,援助律师从当事人角度着想,在区法律援助中心指导下,从法律知识和伦理道德的角度与多方当事人沟通,让一个颇为棘手的援助申请得到了一个圆满的结果。日前,本报记者进行了深入了解。


\"6055524f901b4c92570b175fb963ff3c.jpg\"/

4月27日,成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窗口收到了华天(左)送来的锦旗


  一份鉴定“嗅出”不少法律疑问


  不久前,成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来了6名中老年人,他们都是一母同胞的兄弟姐妹。领头的长姐华燕带着弟妹们围在法律援助窗口只为一事,那就是为从出生就患有精神障碍疾病,至今生活都不能自理的弟弟华江申请法律援助,到法院打官司,认定其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长姐华燕为其监护人。


  原来,华家父母过世后,在成都留有的2套总价值200多万元的住房,应由6名子女共同继承。但是在房产继承过程中,相关主管部门要求提供华江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证明,如没有,需要指定监护人来代为处理继承房产事宜。法律援助中心很快为华江指派了援助律师李大春为其代理。


  按照程序,要认定华江有无民事行为能力,就必须先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在出具的鉴定报告中,援助律师李大春敏锐地发现了一个疑问,“报告明确记载,华江有短暂婚史,并生有一子……”李大春说道,“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华江的监护人应按照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的顺序来担任,华江已离婚,除去配偶后应该由他儿子来作为监护人,而不是他的兄弟姐妹们;除非华江儿子放弃监护权,这必须找到他本人,予以明确告知。”


  李大春将这一法律规定详细告知了华家人,华家人表示,他们虽然知道华江结过婚生过子,但对相关法律规定并不了解,且华江已离婚20多年,离婚时也是由父母操办,他们几兄妹都不清楚,其儿子当时就随母亲生活了,他们只知道儿子叫华天,现在在哪儿都不知道,也没有联系方式。


  华燕说:“与华天多年没有联系了,也不知道他的现状。而且父母去世了,长姐为母,我愿意照顾弟弟,为他养老送终。”


  李大春劝说到:“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华天应该尽到他的义务,再说你们年龄大了怎么能长期照顾华江,监护人相关法规也是说了应该由子女来承担其监护责任,因此于情、于法,已成年华天应该作为他父亲的监护人。”经过李大春的劝说,华家人同意:“只要找得到华天,我们就愿意。”


  多方寻找继承赡养终于顺利解决


  20多年前,华天随母离开华家后几乎就断绝了来往,找到他绝非易事,华家兄弟姐妹四处打听都迟迟没有任何消息,而时间一天天过去,华家的继承问题也无法解决。


  作为援助律师的李大春有些“坐不住”了,也在积极想办法,他想,可以通过当年上户口的派出所查询华天的个人信息,但是按照相关规定,这需要在法院立案后,律师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查询。于是,李大春来到法院立案,但法院认为应该提供华江儿子的相关信息才能立案,经李大春多次沟通,法官也积极协调,案终于立上了。


  就在此时,华家那边传来了好消息,他们打听到了华天的手机号,李大春很快联系上了华天,告知了应尽的赡养义务,并告诉华天,他需要做父亲的监护人等。华天听了律师的话,与父亲的兄弟姐妹等人多次沟通后,同意担任父亲的监护人,他的决定也得到了妻子及家人的支持。所有障碍扫清了,这起指定监护人的案件迅速结案,继承事宜也得到了圆满解决。


  4月27日,华天携妻子将一面锦旗送到成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窗口,表达对中心及援助律师的感激之情。华天告诉记者,以后将好好待父亲,尽自己最大努力为他养老送终。


  李大春说:“我们法律援助律师有责任、有义务用自己所学的法律知识及司法实践经验,依法帮助老百姓解决好他们的法律问题。”


  践行法治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对于此次援助申请案件,成华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唯有践行法治,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才是真正的为民办实事!”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成华区司法局坚持把“察民情、解民忧、送温暖”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宗旨,始终将群众的满意作为教育整顿成果转化的重要内容,用心承办每一件法律援助案件。


  工作中,该局还持续扩大援助范围,全面取消法律援助事项范围,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放宽经济审查标准,对于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申请受理率达100%。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区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03件,法律咨询1813人次,服务困难群众2016余人次。


  同时,该局已开展了多场“我为群众办实事”社区普法宣传活动,通过设立法律咨询志愿服务点,让党员律师志愿者为辖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宣讲法律政策,帮助群众解决身边涉法问题,显著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有效引导居民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习惯,也激发了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热情。(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成华司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陈博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