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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户籍新政昨日施行 五大变化引关注
2024-02-21 10:00:49 来源:四川法治报

昨(20)日,《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及《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成都市公安局于19日公布实施细则。此次新政施行,旨在进一步激发城市活力,科学推动人口合理分布,提高人口服务管理水平。成都户籍新政“新”在哪?其中的“五大变化”最受广大人民群众关注。

变化一是“8+1”县(市)取消积分入户。“8+1”县(市)包括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以及成都东部新区。“8+1”县(市)之外的其他区域仍将继续执行积分入户政策。在中心城区和城市新区积分入户的积分指标包括稳定就业指标、稳定居住指标、技术技能指标、个人贡献指标、年龄指标等5项加分项;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指标、个人违法犯罪指标等2项减分项。总积分为两者之和。

变化二是人才落户放宽至大专学历。新政实施后,“3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生”可申请入户,这意味着学历入户条件进一步放宽。同时,取消了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毕业生的年龄限制(含境外取得同等学历的人员)。但需要注意的是,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生在落户中心城区和城市新区时,需要在落户地正常缴纳社保。

变化三是根据《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8+1”县(市)在新政实施后将全面取消落户限制,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居住即可落户。具体来讲,需在成都市域范围内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并持有“8+1”县(市)有效期内居住证。而这部分居民,从落户之日起计算,户籍登记和在成都范围内连续缴纳社保满3年,符合成都市市内户口迁移条件的即可申请将户口迁移到中心城区和城市新区“12+2”区域。

变化四是积分入户社保缴纳条件由连缴5年降至3年。根据《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积分入户的申请条件中还有一项明显变化,即在成都“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时间由5年变为了“3年及以上”。这一变化也将更加利于来蓉落户人员。

变化五是区(市)县见义勇为模范表彰也可以纳入积分入户加分项。在《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中,在积分入户的五项加分项中,“个人贡献指标”是其中之一,此次新政首次将区(市)县级获奖表彰纳入进来。申请人获得了区(市)县级创新创业、劳动模范(含享受劳模待遇的)、道德模范、见义勇为模范、工匠等,都可积分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