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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醉驾出车祸 闺蜜顶包被行拘
2018-05-02 11:45:34 来源:四川法制报

  为朋友“两肋插刀”是重情义的一种体现,但应当用在恰当的时间和场合。如果是在醉酒驾驶酿成的交通事故中,企图帮肇事者顶包混淆视听,甚至阻碍民警的执法行为,那么最终将难逃法律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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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交警支队民警破获一起酒驾肇事事件,女驾驶员杨某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天府新区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杨某的闺蜜李某妄图为杨某顶包,谎报案情,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而杨某的男友王某在事故现场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相关规定,天府新区公安分局对王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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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肇事车现两名驾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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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7日零时40分,一辆枣红色小轿车在天府大道南段出城方向辅道与华阳大道路交叉口处,与一辆白色小轿车发生交通事故,两车受损,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白色小轿车的驾驶员当场拨打了122电话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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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民警周良、张成乐接到指令后,立即赶到事故现场进行处置。两名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有两名女性都自称是枣红色小轿车的驾驶员,并且两人均口吐酒气,言行举止也明显是喝了不少酒之后的状态。随后,两名女子均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现场民警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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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男子现身阻碍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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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民警周良依法对事故车辆进行暂扣时,一旁的男子王某打开枣红色小轿车车门坐到了驾驶员位置上。就在民警上前要求其下车时,王某突然狡辩称自己患有心脏病无法下车。在民警多次告知其行为已经涉嫌妨碍公安机关执法后,王某依然拒不配合,阻碍民警对事故车的依法暂扣长达1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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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后,周良将情况上报天府新区公安分局指挥中心,请求辖区派出所出警处置,并继续向王某强调其阻碍执法行为的严重后果。然而此时,王某打开车门下车,径直走到了民警周良面前,要求周良出示“执法证”“警官证”,并要求查看周良的警号。周良向王某出示了警官证和警号并告知了自己的工作单位和姓名后,王某仍以看不清为由,继续对民警的执法工作进行阻挠,直到他看到天府新区公安分局派来的增援警力达到现场后才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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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肇事司机浮出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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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名都坚称自己是肇事车驾驶员的女子,被民警依法带到天府新区人民医院提取了血液样本。之后,两人被民警口头传唤到天府新区公安分局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接受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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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警方调查,两名女子中的杨某是枣红色小轿车当天发生交通事故时的实际驾驶员,其血液酒精含量的检测结果为240.6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涉嫌危险驾驶罪。当天,杨某被天府新区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另一名自称是肇事车驾驶员的女子李某以及阻挠民警依法暂扣肇事车的男子王某,被交警部门移交给了天府新区公安分局白沙派出所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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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白沙派出所民警审理查明,李某根本没有驾照,只是醉酒后想帮闺蜜出头就信口开河而已。李某向执行公务的民警提供虚假证言,妄图为肇事车辆的实际驾驶员杨某顶包,谎报案情,影响了民警依法办案。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之相关规定,天府新区公安分局对李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而王某最终也承认肇事车在案发之前是其女友杨某独自驾驶的,自己和李某等人是在其出事后赶到现场帮忙的。事发当天凌晨,王某在其女友杨某醉酒驾驶的交通肇事现场一再对民警无理纠缠,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相关规定,天府新区公安分局对其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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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警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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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交通事故,三人受到法律惩处。希望广大驾驶员朋友们引以为戒,“开车不喝酒,酒后勿驾驶!”同时,警方提醒那些妄图在交通事故中“敲边鼓”“帮帮唱”的人,要自觉遵纪守法,切勿“玩火自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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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刘冰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