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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花式拒执 难逃联动法网
2018-05-23 13:42:52 来源:四川法制报

   4月16日上午10时,成都市锦江区法院在成都中院统一部署下,打响了“惩戒失信打击拒执春雷行动”第一枪,查控组、快执组、处置组、送达组等按照责任分工,分赴各自岗位。据统计,该院在为期两周的行动中,集中干警65名,全天候、无间断地连续奋战,共执行案件329件,成功执结案件310件,查封房产155套,强制腾退房屋23套,冻结、扣划银行存款1033万元,冻结股票1.77万股,发布失信名单348人,限制消费425人,公开曝光69人,拘传51人,集中约谈137人次,拘留8人,执行到位金额1484.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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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锦江区法院集中曝光、集中攻坚一批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及其他抗拒法院执行的行为,集中解决一批关系群众基本生活的执行案件,集中宣传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典型事例,营造了良好的执行氛围,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其经验做法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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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前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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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院长带头构建执行联动大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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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2016年,锦江区法院将“基本解决执行难”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坚决完成,成立以院党组书记、院长昌荣珍为组长、第一责任人的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亲自统领亲自抓,同时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帮助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在区委大力支持下,将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纳入全区专项目标管理,在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破解“执行难”工作中,通过了《关于“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意见》《关于建立执行联动机制工作的方案》,构建起了由区级40家单位参与的执行联动机制,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的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大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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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外联动,构建了锦江区执行工作的有力支撑,但要想达到高效率、高标准、高规范,就必须要做到精细化。记者了解到,锦江区法院大力实施执行机制改革,改传统执行法官个人包案制为专门工作组集约制办案,根据执行案件的流程、特点,分别设立查控组、快执组、处置组、送达组,实现了“一体查控、一体实施”,保证“繁案精办、简案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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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机制重点强调对案件流程节点的严格把控,从而全面杜绝程序错误。”锦江区法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财产查控组由1名执行法官和3名法官助理组成,从受理案件之日起3日内全面启动财产查控措施;根据查控结果,将执行案件进行分流、70%执行到位、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分流至快执组,及时结案,30%有财产需要处置或需要查找当事人的案件分流至处置组,启动评估、拍卖、案款分配等程序,按台账推进。保全组则负责全院财产保全和执行局执行行为实施工作,有效避免了选择执行、乱执行等问题,使执行行为更加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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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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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式赖账逗硬执行促主动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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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场日进账数千元,但车场负责人对45000元赔偿款却提出每个月1000元左右分期还;多名债权人收不到钱强制霸占房屋,无视法院查封还拒绝配合;家庭纠纷僵持多年,被执行人占用房屋并转租给他人,法官打电话却以生病为由拒绝现身……面对失信被执行人的各种花式赖账,看看锦江区法院的执行人员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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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1】占用房屋转租后拒露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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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6日,“春雷行动”的第一天上午,锦江区法院集中40余名干警,在人大代表及社区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对一起返还原物案进行重点出击。该案件中,当事人双方因家庭纠纷僵持多年,被执行人一直占用申请执行人的房屋,并转租给他人使用。承办法官接到此案后,立即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但被执行人以各种借口拖延执行,并拒接法院电话。等到执行人员快速到达现场后,被执行人却下落不明,执行人员辗转通过电话联系到被执行人,但被执行人以生病为由拒不露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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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结果:锦江区法院在进一步向被执行人重申利害关系后,立即实施强制执行,强行撬门换锁,最终将房屋交付给申请执行人,该房屋得以成功返还。申请执行人事后送来“秉公执法清正廉明”的锦旗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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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2】无视法院封条阻挠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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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6日下午,在锦江区法院执行局局长王发广的带领下,30余名干警迅速奔赴锦江区东大街,准备对成都一商贸公司进行强制腾退。在该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中,被执行人应向申请执行人偿还借款及利息807万余元,但其债务过多且资不抵债,后又一直下落不明,其位于东大街的抵押房屋被多个债务人占用,导致该房屋无法进入司法拍卖流程。法院多次张贴封条及通知书,屋内人一直拒绝搬离,当执行人员到达现场准备对该房屋进行强制腾退时,遇到案外人阻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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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结果:承办法官当即决定对阻挠人执行拘留措施,其余人迫于执行高压态势,最终主动搬离现场。法院安排搬家公司进场搬离房屋内物品,并重新贴条查封,后续评估拍卖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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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3】车辆被盗车场讨价还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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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7日,锦江区法院组织干警50余名,迅速奔赴成都一车场管理有限公司,重点突击执行一起保管合同纠纷案。这起案件中,车主李先生(化名)此前将车停在该车场月租车位,几天都没有挪动过车,再次去开车时,发现停在车位上的轿车已不见踪影。车场不予赔偿,李先生遂将车场告上法庭,法院判决车场赔偿李先生21万余元。在支付17万余元后,车场法定代表人拒绝履行剩余赔偿款,在执行人员强制执行过程中,车场方仍然讨价还价,试图减少赔偿数额,提出每月1000余元的分期还款方式,或一次性赔偿35000元。为严惩其失信行为,承办法官决定对车场进行搜查,并依法拘留车场两名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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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结果:承办法官再次向法定代表人重申利害关系,并向其核实比对车场每日账目流水,迫于强大的高压态势,法定代表人主动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并当场转账4.5万元,至此案件全部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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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后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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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大力度联动网格员织牢执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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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惩戒失信打击拒执春雷行动”的圆满结束,不代表执行工作的结束,“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任重而道远。记者了解到,锦江区法院对照《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测评标准》的要求,以及上级法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确定的“一个90%以上、两个100%”目标,全面清理自查,尽快补齐短板,确保90%以上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期限内执结,确保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100%规范结案,确保“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100%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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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时,该院进一步加强执行制度化建设,强化执行干警依法依规执行、公正执行、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的理念,从而加强执行作风及廉洁建设。不仅如此,持续探索机制创新,严格规范执行行为也是锦江区法院重点工作。针对目前执行机制改革运行中出现的“消极执行、选择执行、乱执行”等问题,锦江区法院优化流程节点,科学调控人员资源,确保执行工作更加规范、更加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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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配合高标准、高要求,锦江区法院充分协调执行联动各成员部门,积极调动网格员积极性,加大执行联动网络查控查询被执行人银行存款、企业经营、国土房产等资产信息,提高打击“老赖”力度,避免失信被执行人迅速转移资产。同时加大执行事务网格化管理力度,充分发挥社区网格员“人熟,地熟”的优势,协助法院找人找财,让失信人员无处藏身,无处隐财。“今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执行乱’的攻坚决胜之年,我院将不忘初心、集中精力、攻坚克难、全力以赴,坚持挂图作战、确保决战决胜,坚决打赢这场攻坚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新时代法治锦江、诚信锦江的新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锦江区法院执行局局长王发广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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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锦法宣 记者:周夕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