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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撞库打码案入选最高检指导案例
2020-04-10 15:52:33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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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撞库打码案入选最高检指导案例


  8日,最高检在其发布的第十八批指导性案例中,披露了全国首例撞库打码案的相关犯罪细节。超市网络维护员叶源星和张剑秋“合作”,为他人有偿提供“打码服务”,致使某电商平台2.2万余组用户信息被非法获取、出售。

  

  据悉,第十八批指导性案例的3起案例均为网络犯罪案例,包括:全国首例从境外将台湾籍犯罪嫌疑人押解回大陆进行司法审判的电信网络诈骗案,全国首例撞库打码案,全国首例全链条打击黑客跨境攻击案。

  

  全国首例撞库打码案

  

  2015年1月,被告人叶源星编写了用于批量登录某电商平台账户的“小黄伞”撞库软件供他人免费使用。“小黄伞”撞库软件运行时,配合使用叶源星编写的打码软件可以完成撞库过程中对大量验证码的识别。叶源星通过网络向他人有偿提供打码软件的验证码识别服务,同时将其中的人工输入验证码任务交由被告人张剑秋完成,并向其支付费用。

  

  2015年1月至9月,被告人谭房妹通过下载使用“小黄伞”撞库软件,向叶源星购买打码服务,获取到某电商平台用户信息2.2万余组。被告人叶源星、张剑秋通过上述行为,从被告人谭房妹处获取违法所得共计4万余元。谭房妹通过向他人出售该电商平台账户信息,获取违法所得共计25万余元。法院审理期间,叶源星、张剑秋、谭房妹上交了全部违法所得。

  

  【指导意义】该案是全国首例撞库打码案,案件的指导意义在于:对有证据证明用途单一,只能用于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司法机关可依法认定为“专门用于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案例对公安机关应当提供的证据和审查认定“专门用于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的方法进行了明确。

  

  电信网络诈骗案

  

  被告人张凯闵为中国台湾地区居民。在近2年时间里,被告人张凯闵等52人先后在印度尼西亚和肯尼亚参加对中国大陆居民进行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集团。在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过程中,各被告人分工合作,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对大陆居民的手机和座机电话进行语音群呼,并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以“因泄露的个人信息被用于犯罪活动,需对被害人资金流向进行调查”欺骗被害人转账、汇款至指定账户。至案发时,骗取75名被害人钱款共计2300余万元。

  

  张凯闵等人被遣返中国大陆后,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经指定管辖本案,并应公安机关邀请,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提出提取、恢复涉案的Skype聊天记录、Excel和Word文档、网络电话拨打记录清单等电子数据,并对电子数据进行无污损鉴定的意见。

  

  在审查电子数据的过程中,检察人员与侦查人员在恢复的Excel文档中找到多份“返乡订票记录单”以及早期大量的Skype聊天记录。依据此线索,查实部分犯罪嫌疑人在去肯尼亚之前曾在印度尼西亚两度针对中国大陆居民进行诈骗,诈骗数额累计达2000余万元。

  

  最终,法院对张凯闵等50人判处15年至1年9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指导意义】这是我国首例从境外将台湾籍犯罪嫌疑人押解回大陆进行司法审判的电信网络诈骗案。该案指导意义在于:对境外实施犯罪的证据应着重审查合法性;对电子数据应重点审查客观性;紧紧围绕电话卡和银行卡审查认定案件事实;有明显首要分子,主要成员固定,其他人员有一定流动性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组织,可以认定为诈骗犯罪集团。

  

  ◎链接

  

  当前电信网络诈骗呈现四大新特点

  

  一是组织公司化,行为产业化。电信网络诈骗团伙很多采取公司化运作模式,呈现出明显的集团化、职业化特点。此外,由于分工不断精细,已经演化出相互依存、相互合作的黑灰色产业链,诈骗犯罪由团伙运作变成了体系运作。

  

  二是随着技术的进步,人工智能技术已被用于诈骗的各个环节。犯罪分子利用人工智能技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对被害人精准画像,实施量体式、订单式诈骗。

  

  三是利用社会热点和新的应用程序不断翻新诈骗手段。将社会热点融入骗局中,既能吸引更多人关注,也能为诈骗分子提供掩护,使被害人放松警惕。

  

  四是随着移动互联在沟通方式、支付方式、大数据整合等方面的深刻影响,移动终端已成为诈骗主战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