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律师说法
助力成都高质量发展 律师界代表委员建真言献良策
2024-02-07 15:56:50 来源:四川法治报

1月31日,成都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拉开序幕。全市政协委员深入协商议政,认真履职尽责,紧紧围绕助力国家战略深入实施、重要部署高效推进、重点任务落地落实、人民生活品质持续提高等,扎实做好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各项工作。

倡导柔性执法理念,回应大众关切,着眼于问题的根本性解决;优化诉讼保全网络查控,推进保障申请保全人合法权益;建立职业投诉举报人异常名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消费环境……今年成都市两会期间,多名来自律师界的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围绕法治建设、营商环境建设等积极建言献策。

成都市人大代表,市律协副会长,北京环球(成都)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坤林

实施柔性执法 切实解决“饭点停车”难题

“我就停了一小会儿车吃个午饭,怎么就吃上了罚款!”近年来,“停车难”“停车贵”“饭点被贴条”等已成为市民热议话题。现实中,对短暂违停车辆开出罚单的处罚方式,无法实际解决饭点发生的道路拥挤、车位不足等根本问题,也难以实现打造安全、畅通、有序交通环境的执法目的。

王坤林认为,为妥善解决优化营商环境与“饭点违停”导致的交通拥堵问题,有必要在坚持原则的基础上将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倡导柔性执法理念,回应大众关切,着眼于问题的根本性解决。

王坤林建议,在执法措施上,针对非全时段严管路段的餐饮店集中区域,对附近具备停车条件的区域,通过增设临时停车位、设置停车指示牌等方式,引导车主就近规范停车;在不影响道路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在饭点期间合理实施柔性执法措施。在执法过程中,对车辆在交通状况良好路段暂时停靠且未妨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的,若车主在较短时间内主动驶离,则可免予处罚。在教育引导上,针对违章停车人,除实施行政处罚外,通过劝诫、引导、张贴“违停告知单”等方式加强教育。

成都市政协委员,市律协副监事长,北京万商天勤(成都)律师事务所主任韩冬

深化陪审制度 实现人民陪审员“深度参审”

人民陪审员被誉为公民在法院中的“耳朵”和“眼睛”,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审判活动,可以帮助法院更好地了解社会状况,提高审判的质量和效率。实施好人民陪审员制度,可以让更多群众参与到审判工作中来,可以让公平正义更加可触可感可信。因此,让人民陪审员充分发挥作用意义重大。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自建立以来,进行了多次改革,《人民陪审员法》也早已出台,但在司法实践中,人民陪审员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

韩冬认为,应加大人民陪审工作力度,实现人民陪审员由“简单坐堂”向“深度参审”转变。

韩冬建议,应规范人民陪审员履职培训,由院内业务骨干为陪审员就参审中的注意事项和技巧,进行实践经验传授。落实庭审工作,针对具体案件,陪审员及时向承办人了解案情、案件当事人概况等详细内容,积极与法官就事实认定等进行交流。打造专业陪审,针对不同案件类型,对人民陪审员人员构成按照专业特长分门别类,建立特殊人才专家库。保障奖励机制,对年度表现优秀的陪审员,积极向司法行政推荐进行表彰和奖励,评选人民陪审员陪审十大典型案例。

成都市政协委员,四川瀛领禾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龚显春

推进老旧小区自主拆迁 优化城市更新

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是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是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的重大工程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和《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实施以来,设定了两个规定,一是为公共利益,政府才能强拆;二是城市更新中拆迁比例不超20%,一定程度上导致城市房屋更新困难,更新速度缓慢,城市面子和里子得不到完整提升,城市更新与老百姓需求矛盾突出。

龚显春认为,城市更新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老旧小区功能不齐问题。目前,社会资金参与自主拆迁路径不清晰,投资人不愿意参与拆迁,市中心老旧小区拆迁问题得不到解决。

龚显春建议,改进城市更新模式,推进由业主自主拆迁,政府协调监管。引入社会资金参与拆迁和重建,政府应积极调规,适当提高重建房屋容积率,多建房屋出售用于弥补投资人投资回报,以提高社会资金参与积极性。引导政府平台公司和社会资本参与,以确保拆迁后,重建顺利完成,期房不成为烂尾楼。引导业主与投资人通过合同约定,解决拆迁、产权、投资回报等问题。政府应出台相应减税降费等相关配套政策,以鼓励投资人积极参与拆迁、重建。

成都市人大代表,市律协副会长,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春生

优化网络查控 避免诉讼中转移财产

2016年以来,为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建立了“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可以查询被执行人在全国范围内的不动产、存款、车辆等16类25项信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申请保全人提出查询申请的,执行法院可以利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但在诉讼财产保全实践中,采用网络查控方式对被申请人财产进行保全尚存在一定的问题,如各法院启动诉讼保全中网络查控的标准不一;针对已冻结银行账户,诉讼保全中的网络查控无法实时跟进实际冻结金额等。存在被执行人在诉讼中转移财产的可能性,导致执行案件陷入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困境。

王春生认为,为降低无法执行的风险,应进一步明确和统一诉讼保全中采取网络查控的相关措施,建议由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相关操作规范,针对诉讼保全网络查控采取优化措施。

王春生建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相关内容,统一在诉讼保全中采取网络司法查控的启动标准,即不论申请人是否提供财产线索,人民法院均应当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在保全限额内进行网络司法查控。针对已冻结银行账户,同意保全申请人要求再次发起查询保全实际冻结金额的合理请求,并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告知保全具体信息。

成都市人大代表,市律协常务副会长,善嘉律师事务所主任邓勇

建立名录、共享机制 遏制“职业打假”行为

近年来,私益性职业打假行为呈现出团伙化、专业化、规模化、程式化的特征和趋势,严重困扰企业(经营者)、影响营商环境。私益性职业打假人反复利用投诉举报、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行政程序,向行政部门施压,将恶意索赔目的传导给企业(经营者),将行政执法和司法程序当作自己的“私器”来大肆牟利,从而导致行政资源和司法资源的浪费。

邓勇认为,为防范私益性职业打假人恶意投诉、恶意举报行为过多占用有限的行政资源,建议建立私益性职业打假人异常名录、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等措施,逐步遏制私益性职业打假人的牟利性打假行为。

邓勇建议,由成都市市场监管局牵头,与市司法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建立私益性职业打假人异常名录,明确甄别职业投诉举报行为的标准等。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市区两级相关部门参与的共享数据信息渠道。规范行政复议审查制度,严格落实行政复议范围合法性审查;对申请人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而申请复议的,依照《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第三十条的规定,在审查期限内决定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建议法院要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严格把握原告主体资格。对私益性职业打假人以投诉举报、媒体曝光等方式进行威胁或者要挟,涉嫌敲诈勒索的行为的,投诉举报承办部门应当将有关线索移交公安、司法部门查办。

成都市政协委员,市律协副会长,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合伙人石波

构建科学管理体系 推进户外休闲提档升级

随着成都市全面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加快推进以及户外休闲新场景的不断提档升级,环城生态公园“绿道骑行”正成为人民群众探索山水人城和谐相融城市表达的新方式。然而,环城生态公园也衍生出一系列因制度缺失、职责不明而导致的各种问题。如环城生态公园为全开放式园区,电动车等违规入园情况屡有发生。各园区骑行游客数量较大,存在高速行驶、未规范佩戴头盔、随意停车聚集、越行驶线超车等不安全、不规范的骑行行为,骑行安全隐患较大。

石波认为,应结合环城生态公园实际问题,制定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和约束,构建科学有序园区管理体系。

石波建议,应明确管理职责,加快制定《环城生态公园管理办法》,构建科学有序的环城生态公园管理体系,确立环城生态公园的管理主体、管理职责和权限划分,落实监管职责。完善管理体系,在《环城生态公园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制定一系列配套的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明确不同管控区域的管控细化要求。加强执法监管,通过立法,建立健全园区内的监管机制和执法体系,有利于建立常态化巡查、加强行政执法部门与管理经营单位的协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