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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三部门联合发布禁令 清理违规竞赛活动
2017-11-19 23:29:02 来源:封面新闻

  日前,成都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联合发布《关于全面清理举办、承办、协办违规竞赛活动的通知》,在全市部署清理举办、承办、协办面向义务段中小学生的违规学科竞赛、考级等考(测)试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以冬令营、夏令营形式组织的竞赛集训等选拔性考试测试活动,以下简称竞赛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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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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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条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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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禁止举办、承办、协办未经政府部门批准的竞赛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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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是禁止组织义务段中小学生报名参加未经政府部门批准的竞赛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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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是禁止组织或变相组织与义务段入学、转学、插班挂钩的竞赛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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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悉,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举办各类义务段中小学生竞赛活动,须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同意,不得收取报名费,不得以赛促销、以赛代销任何资料和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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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群众性大型文体等活动的举办者或承办者还应按规定向公安机关提前申请安全审查或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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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经政府部门批准,任何组织或个人均不得组织义务段中小学生参加“奥赛”“华赛”“希望杯赛”“联合杯赛”等竞赛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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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培训机构,以下同)不得为义务段的民间竞赛、考级等选拔性考(测)试活动提供场地、宣传渠道、考前培训、考务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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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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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区(市)县通过综合执法定向随机抽查实行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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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部门要求各区(市)县政府有关部门通过综合执法定向随机抽查实行联合惩戒。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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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门对违规公办学校主要负责人依纪依规予以相应处分,对违规民办学校依法责令停止招生、当年度年检不得列为合格以上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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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机关对依法未通过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审查或许可的予以取缔或责令立即停止活动,并对举办者和场所管理者依法予以罚款、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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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商部门对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予以查处,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的部门对未依法取得许可从事经营活动的予以查处,并及时向社会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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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旦查实,限期整改,严格问责。查处不力、问题突出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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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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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欢迎广大市民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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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教育局表示,清查违规竞赛活动已纳入2017年度区(市)县政府民办教育专项督导重点内容。此项清理旨在让学生去功利化学习,让培训回归教育本位。欢迎市民和媒体监督并拨打各区(市)县监督电话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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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跨区域违法办学、违规办班等行为,可将相关举报材料发送至市教育局专项治理监督邮箱46433368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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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背景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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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初,成都市把治理非法办学、违规办班行为纳入区(市)县政府教育工作目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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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5日,市教育局出台年检通知,对民办学校举办、承办或组织中小学生参加非政府部门举办或未经政府部门认可的各类竞赛、考级等活动,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的,责令整改、暂停招生,整改期满仍不合格的列入信用“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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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6日,市教育局颁布规范中小学招生入学通知,明确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教育学会和中小学校、教育文化类培训机构等均不得举办、承办、协办以及组织学生参加包括“奥数”“华赛”在内的所有非政府部门举办或未经政府部门认可的学科培训、竞赛或考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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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31日,市教育局、工商局、公安局印发通知,在全市开展为期3个月的民办教育培训市场专项治理行动,同时征集15名志愿者作为市民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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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日,市教育局联合民政局、公安局、工商局发布公告,明确要求不得组织学前、义务教育段学生参加区域性、跨区域性统考、联考、排位,不得举办、承办、协办以及组织、诱导学生参加包括“奥数”“华赛”等在内的所有非政府部门举办或认可的学科竞赛、考级活动,不得为上述竞赛或活动提供场地设施、宣传渠道、考前培训、考务服务等,不得“以考(赛)促(代)销”任何资料和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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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7月-9月,市教育局牵头建立全市民办教育培训市场专项整治周报制度,各区(市)县政府周周报表,分部门、分区域汇总举报投诉受理情况、实地查勘情况、违法违规事实查处情况和下达整改(处罚)通知情况等。从第五期开始,行动滞后的区(市)县,在全市周报表相应栏目“亮红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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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杨晓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