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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共成都市委政法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笔试成绩及原件校验名单公示
2018-04-23 10:23:27 来源:成都长安网

  根据《2018年成都市委政法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将成都市政法宣传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核对校验原件人员名单、核对校验原件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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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核对校验原件人员名单(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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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核对校验原件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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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核对校验原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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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4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核对校验原件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核对校验原件而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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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补考生核对校验原件时间:2018年4月27日上午9: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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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逾期未参加核对校验原件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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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核对校验原件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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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市高新区蜀锦路59号1号楼14楼,成都市委政法委11414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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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核对校验原件时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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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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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01005)要求的相关证件:毕业证、学位证、退役证,县级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的,选派服务成都市城乡基层的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获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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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考岗位(01006)要求的相关证件:毕业证、学位证和获奖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执外国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报名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包括证明自己从事新闻、宣传、政法工作1年以上经历的证明材料及相关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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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018年成都市市属事业单位公招(第一批次)应聘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和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彩色证件类照片4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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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服务基层大学生志愿者提供服务所在地团委或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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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对校验原件时均需提交原件验证并交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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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领取《面试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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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对校验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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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电话:028—61889041;监督电话:61880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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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核对校验原件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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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成都市委政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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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