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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邑县检察院深度挖掘统计系统功能发挥案管“四大”职能
2018-10-29 16:46:22 来源:成都长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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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17年统计子系统上线运行以来,大邑县检察院案管办深入学习了系统操作指南,逐项研究系统功能,将系统功能与案管职能相结合,做到学懂、弄通、悟透,切实为全院工作的开展起到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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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利用审核功能,发挥监督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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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日常审核与专项审核相结合。依托统计子系统,统计员每日对变动数据进行审核,每月对报表进行批量审核,发现有数据修改情况及时与业务部门取得联系,核实修改原因。对于错误修改或跨月修改情况,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并再次强调报表锁定规则。确实需要跨月修改的数据,做好记录,待高检院开放报表修改权限后再一一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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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一般审核与重点审核相结合。统计子系统数据的海量性和繁杂性,要求统计人员在做好所有案件一般审核的同时,必须要区分重点。大邑县检察院将目标考评的数据、承办人容易漏填、错填的数据以及拆并案等容易引起报表数据不准确的数据作为重点审核对象,每月加强与业务部门的核对,务必保证这些关键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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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注重审核结果的运用。统计系统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分情况进行处理。如果是系统设计上的原因,及时向上级院反映情况,如果是承办人操作不规范造成的,除及时通知承办人修改外,还纳入流程监控通报范围。在流程监控通报中开辟专栏,对发现问题进行通报,引起业务部门重视,提升监督效果,促进承办人规范使用办案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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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利用丰富的数据资源,发挥服务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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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为各科室提供查询服务。新的统计子系统,包含的数据更加丰富,几乎涵盖了各业务科室所有的办案数据,基本能满足各科室的数据需求。为各业务科室提供数据查询,便于办案部门掌握办案情况、目标推进情况以及向上级院汇报工作,促进办案部门工作的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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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为全院阶段性工作总结提供查询服务。按照检察数据口径一致的要求,统计人员勇于担当,为对上汇报或对外发布的本院阶段性工作总结、白皮书、专项报告等大小材料提供查询服务,全年提供查询近百次,统计员始终按照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反复核对查询数据,务必做到对外提供数据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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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利用决策管理子系统,发挥管理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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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掌握检察官办案量,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2016年,该院作为全市3个司改试点基层院之一,率先上线运行司法责任制办案新模式,所有案件按照预设的轮案规则,实行自动分配,但在运行中难免由于人为操作或系统运行初期的不稳定因素,出现一些问题。通过调取统计系统中各员额检察官办案量,及时修正问题,落实司法责任制对检察官办案量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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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提供各科室办案量,为人员分配提供依据。司改后,一些原本具有办案资格的人员没能入额,导致各科室人员需要重新合理分配。依据统计系统中各科室上一年度的办案量,对各科室人员的需求做出合理预估,为院党组做出人事安排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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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利用数据分析功能,发挥参谋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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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分析各业务科室目标运行情况,为党组做出下一步工作安排提供意见、建议。从统计系统中收集各科室目标数据,形成目标运行通报,并通过与过去数据对比,以及目标运行情况分析,为院党组做出下一步工作安排提供意见、建议,发挥参谋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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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注重业务分析报告的撰写。立足案管职能,通过对数据揭示规律的充分挖掘,分析案件运行规律,将统计工作由以前简单的数据汇总职能向深层次的业务分析职能转变。探索建立业务分析报告制度,明确业务分析报告的写作重心,有针对性的提出对策意见,推动问题解决,实现工作质效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