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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法院借助电子投屏设备完成远程证据交换
2019-11-29 14:45:33 来源:成都长安网

  近日,高新法院组织原告丁威秋子等人与被告成都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首次以电子投屏设备完成远程举证质证,极大地便利了当事人。


  原告丁威秋子等人与被告成都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因涉及医疗过错认定等问题进入鉴定程序。鉴定过程中,鉴定机构陆续要求医方补充鉴定材料。考虑到原告方及代理人均在外省,若就补充鉴定材料质证反复往来浙江、成都,将会极大增加患方的成本。经与司行办技术部人员沟通,承办人决定由司行办提供手机信号投屏器,通过手机信号投屏器与科技法庭系统连接,将手机界面投射到庭审录像系统界面,以此进行证据的举证与质证。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信息高科技已经逐步融入我们的生活和工作。法院借力科技手段,让外地当事人不必长途奔波出庭也能完成庭审,于法院工作本身而言,减少了协调开庭的时间成本;于当事人而言,减少了来回奔波的时间和金钱成本。科技在发展,法院人亦将紧跟时代发展的步伐,借力科学技术不断创造出新的便民服务,更好地服务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