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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江县: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两不误,法律服务“线上办”!
2020-02-24 14:21:35 来源:绿色蒲江

  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蒲江县司法局积极推广法律服务“线上办”,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效能,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不断档,春节、周末均无休,24小时“不打烊”,蒲江县司法局发挥线上平台作用,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工作室三级机构承担的职能事项尽可能在线上完成办理。启动“阻击疫情 法律在线”公益法律服务活动,全县17名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主动报名注册成为法律志愿者,通过手机APP“律金刚”及时为企业和群众提供“菜单式”“无接触”的无偿法律服务。抗击疫情以来,接听处理群众来电求助,积极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引导,及时引导化解企业在复工复产中遇到的劳动纠纷、合同纠纷等问题,以及解释与疫情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绿色专线 12348全天候守护你

  

  “叮铃铃……”

  

  “你好,请问你是蒲江的律师吗?我打“12348”想找蒲江的律师咨询法律问题。我现遇到了一个比较棘手的法律问题,我可以咨询你一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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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疫情防控期间,正在蒲江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2348”坐席值班的四川广定律师事务所邹飞律师接到了一个陌生人来电咨询,来电人为张先生。

  

  通过张先生在电话中的陈述,邹律师了解到,张先生因生意周转需要,向朋友借了数十万元作为短期流动资金,并约定借期为三个月,借款期限届满后,由于张先生资金链出现问题,没有及时归还朋友的借款,经朋友多次催收也没能还款。于是,朋友就认为张先生骗了自己,并称张先生诈骗他的钱,要到公安局去控告张先生犯诈骗罪。张先生称:自己真的是因为周转需才想到向朋友借钱,并且从来都没有想过不还,因生意受疫情的影响,资金无法收回,在约定的期限无法还上,真没有骗朋友的意思,张先生对自己是否构成诈骗罪不清楚,于是想到了打“12348”热线咨询律师。

  

  邹律师了解情况后,告知张先生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但由于张先生没有非法占有的故意,也没有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行为,纠纷属正常的民事纠纷,不符合刑法关于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仅因为逾期未还,张先生不构成诈骗罪,属正常的民间借贷纠纷。同时,邹律师告知张先生,自己困难的时候朋友能借钱帮忙是仁义之举,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张先生应当想办法及时向朋友归还借的钱。

  

  掌上咨询 “律金刚”等你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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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蒲江县某企业会计了解到,在抗击疫情期间,可以通过“律金刚”手机APP向在该平台注册的律师免费进行法律咨询,于是在“律金刚”上找到蒲江本地的四川曹艺华律师事务所曹成超律师,向其咨询以下法律问题:他在蒲江某企业当会计,现在企业已经复工,但受疫情影响,企业要推迟发放工资,合法吗?

  

  曹成超律师通过“律金刚”向其解答:“根据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5] 226号)第四条规定,《规定》第十八条所称“无故拖欠”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包括: (1) 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2) 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属无故拖欠。

  

  所以,用人单位确因疫情影响导致无法按期发放工资的,不构成法定的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情形。”

  

  曹成超律师向其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结合你的实际情况,公司通知你在正月初三至正月初六加班,应当向你支付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阻击疫情 法律在线

  

  市民如果咨询法律问题或者办理相关业务:

  

  01

  

  拨打成都市公共法律服务热线“12348”

  

  (9:00-24:00人工;0:00-9:00录音)。蒲江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值班律师将为您提供在线法律咨询服务。

  

  02

  

  查询司法行政机关办事渠道及工作信息。

  

  请登录成都市司法局官网:http://cdjustice.chengdu.gov.cn/cdsfj/index.shtml。申请办理法律援助,可以通过12348四川法网(网址:http://sc.12348.gov.cn)进入法律援助预受理栏进行申请。

  

  03

  

  向志愿者律师寻求帮助。通过手机扫描“律金刚”二维码下载APP,使用微信或者电话方式注册登录,在“个人中心”填写授权码00000后,采取“菜单式”方式选择公益服务律师,拨打法律服务电话,免费咨询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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