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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龙泉驿区法院开拓网络空间、创新诉讼模式
2020-03-17 15:07:30 来源:四川法治报

成都市龙泉驿区法院开拓网络空间、创新诉讼模式


疫情防控与司法办案“两不误”



防疫期间,龙泉驿区法院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开庭审理案件


  龙法宣 本报记者 曾昌文 赵诗柯 文/图


“多亏了法官的调解,物流公司今天把拖欠的运费结清了,特殊时期给你们添麻烦了。”3月4日,成都市龙泉驿区送货员袁某致电龙泉驿区法院,对其表示感谢。

  

  就在几天前,某物流公司未按约定时限向袁某交付运费,多次催促未果后,情绪激动的袁某直接来到龙泉驿区法院,表示要起诉该公司。由于正值疫情期间,龙泉驿区法院得知情况后,第一时间通过线上方式对双方进行调解,成功化解了纠纷。

  

  网上诉前调解、网上立案、电子送达、远程庭审、网络柔性执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打响后,成都市龙泉驿区法院借助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审判执行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助推企业复工复产,确保了疫情防控与司法办案“两手抓”“两不误”。“通过开拓网络空间,更新诉讼模式,让法官办案和法院管理都实现了提质增效。”龙泉驿区法院相关负责人说。

  


网上开庭


  解纷渠道多元化

  

  “疫情突然来临,让我感受到生命宝贵,为避免交叉感染,关键时刻不给国家添乱,我们决心重新搞好夫妻关系,决定撤诉,还望批准。”2月4日,当所有人奋战在疫情一线时,龙泉驿区法院十陵法庭法官何莉突然接到一通电话,一起离婚案的原告李某某申请撤诉。

  

  作为这起案件的承办法官,何莉为挽救这个家庭,从立案之日起,就做了很多调解工作。她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平复双方激动的情绪,从情理到法理进行耐心劝解,建议双方慎重考虑离婚事宜。面对形势严峻的疫情和法官苦口婆心的劝说,李某某对亲情和家庭关系有了新的感悟,最终决定撤诉。

  

  记者了解到,随着疫情的暴发,为避免接触引发传染,保证诉讼当事人的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龙泉驿区法院进一步畅通解纷渠道,发布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相关诉讼活动的通告,为当事人提供电话、网络等非接触式诉讼服务。同时,充分运用“和合智解”e调解平台,确保人民调解员分散办公期间履职通道畅通。为确保人民调解和司法确认无缝衔接,力求实现“当日调解当日确认”,指定员额法官专职对接进行司法确认,有效减少了人民调解达成协议后纠纷进入诉讼程序。

  


复工首日,法院执行局开展日常工作


  法院“关门不打烊”

  

  2月13日,龙泉驿区法院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开庭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法庭上,除了佩戴口罩的合议庭成员和书记员外,原、被告席上空无一人。庭审现场放置了多台数字显示屏,屏幕画面同时在审判员、原告及被告间自动切换。通过网络庭审系统,当庭完成了身份核对、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程序。庭审结束后,当事人通过电子签名对庭审笔录进行了确认,整个过程条理清晰、节奏顺畅、规范有序。“特殊时期法院为我们着想,足不出户就能开庭,实在太方便了。”参与此次网络庭审的当事人不停地为法院此举点赞。

  

  该案的成功审理,是龙泉驿区法院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积极采用远程视频庭审系统开展网络办案的生动写照。

  

  据了解,在共同战“疫”时期,龙泉驿区法院及时制定《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司法办案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不断升级远程视频庭审系统,案件当事人可通过PC端、移动端进行网上开庭。同时,该院推行“集中办公+分散办公”弹性方式,充分利用钉钉、微信、会易通等软件实现分散办公、视频开会,实现法院“关门不打烊”。截至3月6日,该院网上立案328件,实施电子送达4019件次,实施网络查控执行案件621件次。

  


法院干警投身“疫”线,开展疫情防控走访摸排工作


  “柔性执行”促共赢

  

  当前正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关键阶段,也是企业复工复产的关键时期。为最大程度减轻疫情对企业经营产生的不利影响,为营商环境建设提供法治保障,龙泉驿区法院采取多项柔性司法工作举措,助力企业生产发展。

  

  近日,某投资发展公司向龙泉驿区法院申请执行成都某电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1181万余元。经查,某电子公司银行账上有足额资金可供执行。但某电子公司由于正处于审计和拟上市阶段,若存在执行案件或采取执行措施,将对其正常生产经营和上市产生巨大影响,于是,该电子公司向法院申请提交其他财产供执行。“我们与申请执行的某投资发展公司沟通并取得其同意后,决定暂时不对被执行人采取执行措施。”本案承办法官介绍,法院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组织两公司进行协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目前,被执行人已主动向申请人履行全部义务。

  

  据悉,龙泉驿区法院通过全面梳理查、扣、冻情况,对可能导致企业难以复工复产或影响正常经营秩序的强制执行措施,在依法保障申请执行人权益前提下,采取对企业生产影响最小的执行措施,变“死封”为“活封”。如果申请执行人是困难企业,则会加大执行力度,保障资金及时到位。同时加大调解力度,积极引导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缓上、慎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减少对企业贷款融资、信用评估、连环诉讼的影响。

  

  为夯实疫情防控时期的审判执行工作基础,该院民、商、刑、执专业法官委员会还分别通过钉钉、“学习强国”等线上平台“云”开专业法官会议,对涉疫犯罪、买卖租赁、加工承揽、建设工程、运输旅游、善意文明执行等受疫情影响大的领域进行提前法律适用研判,统一裁判、执行尺度。

  

  此外,该院还采取了多项保障经开区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方面的工作举措。通过深入研判经开区主要产业受疫情影响产生的法律风险及纠纷,龙泉驿区法院向经开区管委会(区政府)发出《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我区企业防范相关法律风险的建议》,切实帮助企业防控法律风险;为复工复产企业特别是从事疫情防控物资生产经营、因疫情导致经营困难的企业开辟绿色通道,确保相关诉讼事项优先办、网上办、高效办;加强司法救助政策宣传力度,加大对复工复产企业特别是困难企业、微小企业减交、免交、缓交诉讼费的支持力度,依法从宽审核诉讼保全财产担保条件和方式,切实降低困难企业诉讼成本。